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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发展规划之关爱和公益慈善委员会:

代表组织机构启动人文关怀,其中包含会员忧喜两事慰问,意外安抚、家庭救济、帮学助教等,让每位会员都感受商会的存在与温暖。委员会须坚持“以会首为善首”的原则,积极带领、号召会员加入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同时开展和组织会员参加有益健康活动或社会公益宣传。

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之关爱公益慈善委员会会员名单:

主  任:张维护                                     

副主任:吴文林                                     

成  员:

余江飞刘文化曾兰桂
余校化郑常青单卫国
黄峰阁喻灿明杨世林
黄武军黄建辉李宏锦
余五贵方迎宾洪  流
吴纲胜李小芳徐葛花

商会会员关爱和公益慈善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深圳市平江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本会会员关爱和公益慈善委员会的管理和操作,结合我商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会设立会员关爱和公益慈善委员会(下称关爱委员会),关爱委员会由关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分会关爱委员会委员组成。
 
第三条  关爱委员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动员和组织商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开展关爱会员和公益慈善的活动。
 
第四条  会员关爱和公益慈善服务范围
1、会员企业或会员自身或家属面临突发性事件;
2、国家或家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
3、关爱委决定发起的其他社会事件。
 
第五条   关爱项目募集程序
1、商会关爱委的募集一律遵照以下程序:发起人提供申请报告→分会关爱委审核→分会会长和秘书长书面同意→报商会关爱委;
2、商会关爱委委员投票决定,须经过半票数同意;
3、分会范围内募集的关爱活动可以不报商会关爱委。
4、会员非经以上程序不可在商会任何平台上随意发起捐款活动。
 
第六条   本办法经商会关爱委员会决策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商会关爱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