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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率先在湖南省全面推行“山长制”

更新时间:2018-8-16 10:33:00  字体显示:
   历时18个月,历经多次调研、讨论、修改、完善。8月14日,由平江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平江县全面推行山长制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实施。这标志着在该县已真正实现了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据了解,在县级全面推行“山长制”,这在湖南省目前还是首开先河。
 
   平江是湖南省重点林业县,是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和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被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绿心”和长株潭城市群“绿肺”核心区域,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立足“生态立县”,保护绿水青山是当地党政长期以来的共识。
 
   平江县首推的“山长制”管理体系,将通过建立“山长制”,实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护林、护鸟、护兽、扩绿“四护共管”全面落实,实现“乡村振兴、绿富双赢”目标。“山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总山长、副总山长、县级山长、乡镇山长、村级山长,构建起“统筹在县、管理在乡、运行在村,责任到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山长制”还将当地森林资源保护核心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纳入重点管理,由县级领导担任山长。同时,建立山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县委组织部、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15个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细化了考核办法。
 
   该县“山长制”明确: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共同管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将提高到64.7%,森林蓄积量达到65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429.3万亩。
(来源:县林业局 林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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