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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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7 10:38: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9月6日,县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与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同步挂牌成立。县委副书记肖湘晖和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利军共同为举报中心揭牌。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由检察机关原来的职务犯罪举报中心更名而来。举报中心成立后,将负责统一管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控告、举报线索。为方便群众举报,县检察院开通了12309举报受理热线电话,并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接待室。此外,人民群众还可通过来信、12309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举报线索。举报中心对举报、控告内容以及举报人、控告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于举报人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酌情给予一定精神或物质奖励。
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县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8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办理了国有土地闲置案、黄金洞水库违章建筑拆除案、汨罗江水体污染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肖湘晖指出,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回应了人民需求,顺应了时代要求,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先行探索,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对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司法和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把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打造成倾听民意诉求的重要窗口、强化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平江检察工作的特色品牌。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七大类事项: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等事项。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周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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