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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成立深圳市平江商会党委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6-12-30  字体显示: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文件
深社会组织党〔2016〕273 号
 
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平江商会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
 
中共深圳市平江商会总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平江商会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平江商会委员会”(简称市平江商会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平江商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平江商会纪委)。 
 
    二、同意傅福初同志任市平江商会党委书记,李颖中同志、方笑求同志任党委副书记,秦细文同志任纪委书记。
 
    三、相应撤销“中共深圳市平江商会总支部委员会”,党总支相关领导职务自然解除。请尽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做好成立市平江商会党委和纪委的相关工作,并在条件成熟时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和纪委。
 
    此复。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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