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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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监事会决议
2016年12月30日上午,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一届监事会成员郑勤耕、张雨贤、吴献军,和二届监事会成员张雨贤、王晗清,在商会秘书处召开会议,对商会有关工作事项进行讨论,一致决定如下:
根据商会《章程》,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的基本义务,有部分会员2016年会费尚未缴纳,请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应缴纳会费缴清,有个别逾期二年未交会费的会员,按《章程》规定视其自动退出商会,将不再安排其参加商会年会活动。有特殊困难的会员,可向所属联络处秘书处提交缓、免的申请报告,由联络处秘书处提交总会,经总会会长会议审批后方可执行。
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监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来源: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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