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民仍然有一箩筐的补贴政策,什么时候申请?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大家来慢慢看,欢迎收藏,别错过。
1、深圳民办学校学位补贴
不管是深户还是非深户,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民办学校补贴。
申请时间(仅做参考): 春季:一般在4-5月;秋季:一般在10月左右。
补贴标准:小学每年不超过5000元;初中每年不超过6000元。
申领流程: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期补贴申请系统:http://minban.sz.edu.cn/cics/login.jsp
已领取过补贴的学生:
登录——打印出补贴申请表——家长签名后交给班主任
注: 10月16日9:00起登陆系统确认,并打印申请表,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交至班主任。
未领取过补贴的学生:
a、上学期已经登录过学位补贴申报系统但申请不成功的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填报信息(只需要修改上学期不过的选项的信息)——打印出补贴申请表——家长签名交给学校
b、从来没有申请过的操作流程如下: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打印出补贴申请表——家长签名交给学校
c、由公办学校转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插班生,同样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出学位补贴申报表由家长签名并交给学校。这部分学生先进行网上比对信息,由学校统一上报审核处理。
d、台湾户籍的学生,学校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原件,收复印件,10月21日前,复印件统一审核处理。
2、20元大疾险福利
参加时间(仅做参考):5月1日至6月30日(该时间为2016年参保时间)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
参保人患大病使用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最高报销不超过15万元。
申领流程:
a、2016年5月31日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3632.4元且在2016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16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帐户统一划扣。
b、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深分”或通过“平安好福利”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www.szsi.gov.cn/sbjxxgk/jgzn/pcjg/)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3、高温补贴
申领时间(仅做参考):6月份开始,10月结束(根据往年经验)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时需要向劳动者发放的温高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10月(共5个月),每人每月150元,按日领取的每人每天6.9元。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该免费提供符清凉饮料,并且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4、儿童成长补贴
申领时间(仅做参考):9月19日—10月21日(该时间为2016年申领时间)
在深圳就读幼儿园的深户和非深户3-6岁儿童可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补帖。可通过所在幼儿园申请,每年可申请一次(最多3次)。
申领流程:
a、进入系统进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ertong.sz.edu.cn/ ,选择“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家长登陆口)”。
b、登陆账户并进行申报。初始密码为儿童身份证号后6位。
c、家长提交补贴申请后,幼儿园将会统一为每一位提交补贴申请的在园儿童打印《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表》,请儿童家长签字确认
d、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儿童家长发放保教费补贴,剩余经费按要求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教玩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下面再介绍一些没有申请时间限制的福利,理论上全年都可以申请。
5、人才引进租房补贴
从2016年12月1日起,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开始受理申请,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申请期限: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官网申请: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按要求填报信息。
手机申请:进入“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我要办理”-“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
6、深圳高校毕业生补贴
深圳高校毕业生补贴有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
a、就业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b、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c、临时生活补贴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申领条件如下
1.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
2.属本市低收入居民;
3.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
4.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
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这些补贴领取也是有申请期限的:
就业补贴:社保缴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申领;
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临时生活补贴: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
7、高龄补贴
根据国家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才能领取到高龄津贴,但在深圳70岁以上的老人就能领取高龄补贴。
补贴标准:
70~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时间期限:最早可在年满70周岁、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前1个月起提出书面申请。
8、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2016年10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调高112个工种补贴标准,最高补贴标准调至7000元;企业岗前培训补贴从每人100元调至每人200元。
符合相应条件的在深从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个人补贴实行分级分类补贴,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补贴标准从800元至7000元不等,最高可补贴7000元。
申请条件:
a、在深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
b、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
c、从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且取得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
补贴标准:1750元/每人(平均)
申请时间:不限
9、灵活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在个人缴费窗口缴交社会保险的深圳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失业人员领取补贴有两个前提,一是失业,二是失业后再实现灵活就业。)
补贴标准:灵活就业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社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深圳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标准。
10、失业补贴
在深圳,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领取标准: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2030×80%=1624元)
领取时限:
(一)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月。
11、深圳自主创业补贴
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扩大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补贴标准。
a、创业场租补贴标准
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的,按照第一年每月1560元、第二年每月1300元、第三年每月910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在上述认定载体以及市、区政府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按每月最高不超过6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78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b、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标准
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12、独生子女补贴
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即每人每年1920元。(2016年9月19日,《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征求意见,不出意外的话,可能2017年深圳独生子女奖励将有调整)
13、居家养老补助
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人均500元/月;60岁以上非低保但生活不能自理,按人均300元/月;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
14、失独家庭补贴
失独家庭这样一个独特的群体,总是令人心疼和惋惜,政府也有着相关的补贴。不幸失去独生子女孩子的家庭,可以领取失独家庭补贴。
深圳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条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方年满49周岁;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自2015年1月1日起,深圳户籍人口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的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
15、新能源汽车补贴
补贴对象:购买新能源汽车(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动增程式汽车)的企业和个人。
补贴标准:深圳地区内的补贴,续航小于 150km 的纯电动车补贴为25000元,续航小于 250km 的纯电动车补贴为45000;续航大于等于 250km 的纯电动车补贴为60000另外,增程式/插电式混动车(续航大于等于 50km)补贴为31500元。
其他补贴/政策:
a. 对于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 5000 元的充电补贴;
b. 对于插电式混动车(含增程式),给予一次性 1000 元充电补贴。
(来源:深圳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