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纳税将全程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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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1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深圳特区报广州5月30日电(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粤税宣)长期以来,纳税人最怕的是办税过程中必备的资料和文件没带齐,一来一回耗费大量时间。今后这种情况将会避免。近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就进一步扩大无纸化办税范围联合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公告》明确,从2017年6月1日起,对于广东(不含深圳经济特区)纳税人,开通数字证书的纳税人按要求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费)业务,以及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非数字证书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公告所列涉税(费)业务,除有特殊规定外,免于报送相关纸质资料。
根据《公告》内容,无纸化办税的范围涵盖了申报、登记、发票、优惠、证明、核定、发票、法制、纳税服务9大类别,共计92项具体业务,其中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地方税费申报等最常见的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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