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到银行妥妥地办好了一张金融社保卡,可是这张卡有没有激活?能不能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就金融社保卡办理、使用中的疑问专业答疑,并提醒部分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但未激活、未“确认”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账户的参保人,要激活并“确认”,才能将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若金融社保卡因各种原因重办、变更时,金融账户可同步变更,参保人不需亲自往返社保窗口办理账户变更。
金融社保卡使用方便还有优惠
金融社保卡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金融社保卡既是一张社会保障卡,也是一张银行借记卡,即一卡两用。
参保人如果尚未办理金融社保卡,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等业务,需到社保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供银行账号办理。当银行账号因各种原因变更时,若未及时到社保窗口申报,将影响参保人社保业务的办理。
参保人选择金融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后,若金融社保卡因各种原因重办、变更时,金融账户可同步变更,参保人不需亲自往返社保窗口办理账户变更。并且,金融账户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每月持金融社保卡在深圳市内ATM机跨行取款前3笔免收手续费;退休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在金融社保卡发卡银行免费领取对账折,以便查询养老金发放情况。
如何“确认”金融账户为社保办理账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账户需在发卡银行激活后方可使用。那么,如何确认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
具体分3种情形,一是2016年4月14日前已持有金融社保卡且金融账户已激活的参保人,可通过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系统(https://e.szsi.gov.cn/siservice/)、微信平台(尚未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等渠道“确认”金融账户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次日生效。确认成功后,该金融账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金融账户未确认的,原向社保窗口提交的银行账户仍作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但社保窗口不再受理账户变更业务。
二是2016年4月14日前已持有深圳金融社保卡但尚未激活金融账户的参保人,可持身份证、金融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金融账户自激活之日次日起,成为参保人今后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
三是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自2016年4月14日起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也就是说,现在新办理的金融社保卡在领取时同时激活金融账户,次日该账户默认为参保人社保业务的办理账户。
无论是否办理金融社保卡,参保人均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www.szsi.gov.cn/)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查询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账户。
此外,金融账户因挂失、注销、冻结等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参保人可前往金融社保卡办理银行各网点申请增加本行其他借记卡账户,或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5家银行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以保证社保业务办理。(深圳商报记者 徐 恬 通讯员 葛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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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可刷金融社保卡记账
深圳预计9月底前完成全国联网工作,参保人须换成金融社保卡才能享此便利
深圳新闻网讯 如果你手上的社保卡还是以前的磁条卡或者社保IC卡,请尽快更换为金融社保卡!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仍未更换金融社保卡的参保人,请于2017年9月底前尽快完成更换,否则跨省异地就医不能刷卡记账。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关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整体部署,深圳预计将于9月底前完成全国联网工作。届时,深圳市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可持金融社保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刷卡。
据统计,深圳仍有部分参保人尚未更换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为不影响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刷卡记账,为广大参保人持卡就医提供更多便利性。深圳市社保局温馨提醒,申办金融社保卡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申办,符合金融社保卡发放条件的人员,或需要补、换金融社保卡的个人,可以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申办;二是单位批量代办,单位员工可向单位申请,由单位经办人为员工批量申办金融社保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障卡单位预申请系统在网上预申请,银行预审通过后,单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至签约银行的网点。
参保人可到以下12家合作银行深圳营业网点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首次申办金融社保卡,包括原社会保障卡或磁条卡换为金融社保卡免工本费。个人申办需要提交的资料为:一、数码照片回执。新参保或当前持有磁条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现持有社会保障卡(IC卡)的人员可不提供数码照片回执;二、申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来源:深圳商报 徐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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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很多家长关心“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参保人如何使用金融账户办理社保业务?”据了解,未成年人可与成年人一样确认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参保人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交的是监护人的银行账户,未成年人办理金融社保卡后,可与成年人一样确认本人金融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为社保业务办理账户。金融账户确认成功后,今后所有社保业务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同时,未成年人可增加本人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也可以增加其监护人的同行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一旦金融社保卡处于冻结、挂失、注销等异常状态,会自动选择从备用账户托收费用。若增加监护人的借记卡账户作为备用账户,需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前往金融社保卡发卡行办理。
(来源:深圳商报徐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