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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创新奖总奖金提高到1950万元

更新时间:2017-10-11  字体显示:
   10月10日,深圳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记者从深圳市金融办获悉,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深圳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深圳市金融办创新推出十项举措,助力深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三大任务。
 
   “为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市金融办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风险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37条具体措施,不少是‘政策干货’。”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例如,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明确提出将加快制定出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融合;研究制定绿色金融专项政策,支持低碳生产和绿色发展。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强调市区两级要加强联动,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定期更新“412”风险清单,即重点把控行业、区域、机构、人员4个维度,明确1种主要风险形式,提前做好事前应对、事后应急2个预案。
 
   只有监管科学有效,金融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为贯彻全国和广东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圳市决定在市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对当前相对分散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进行整合,进一步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补齐监管短板,切实履行好中央交由地方负责的各类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等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
 
   同时,为提高地方金融监管的履职尽责能力,据悉深圳市还将充实市金融办的人员队伍,逐步构建与现代地方金融治理相匹配的监管体系。
 
   “持牌金融机构是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辐射带动效应强。近年来,国内各大城市纷纷确立金融发展战略,大力引进和培育优质金融机构牌照资源。”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
 
   深圳早于2003年就率先出台《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鼓励金融机构集聚和做大做强。2016年以来,根据前期产业实践经验,深圳市金融办再次牵头开展金融扶持政策的全面修订,《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已于2017年10月9日正式印发。
 
   新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大型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标准,加大力度吸引金融企业总部落户;将原“一次性增资奖励”修订为“增资奖励”,鼓励金融总部企业持续增资,争取再催生一批竞争力强、带动效应突出的骨干企业;提高对入驻重点金融产业基地的金融机构租房补贴等。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根据深圳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圳市金融办牵头搭建了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于近日上线试运营,预计年底服务企业1.5万---2万家,实现融资对接规模超百亿元。
 
   该平台突出了三大特点。首先,全方位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和金融服务链条,致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平台集聚了银行、保险、天使投资、创投投资、融资担保、再担保等各类金融服务主体,为企业提供近百种融资产品和服务组合,并整合市区两级政府风险补偿、代偿等多项政策,实现投融资一站式服务和便捷高效对接。
 
   第二是坚持“政府参与,市场主导”,确保投融资双方的市场化决策不受行政干预,且通过第三方专业化机构运营,确保平台运营活力。
 
   第三利用科技手段,大幅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深圳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设立“金融创新奖”,每年度评选一次,极大激发了全市金融创新活力,先后约2000个项目参与评选,累计发放奖金超过1亿元。
 
   近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市金融办印发新修订的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除了进一步优化申报条件、参评流程和评选机制外,还突出三大新亮点:一是增加奖项名额和奖励金额。 创新奖奖项总数由38个增至52个;年度总奖励金额由原来最高1150万元增至最高1950万元。
 
   二是设立金融科技专项奖,重点奖励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优化金融服务流程、改进金融业务模式、提高风险甄别防范能力等有显著促进作用的创新项目。据悉, 金融科技专项奖年度奖金总额达600万元。
 
   三是引导深港金融创新合作。
 
   深圳中小企业众多,今年上半年平均每月诞生3万多家。“为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健康成长,根据深圳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金融办经过充分调研,正研究组建市级天使(早期)投资母基金,首期规模50亿元。”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
 
   根据设立方案,该基金突出如下特点:一是出资比例创新高。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将突破现有引导基金最高出资比例的限制。二是全面聚焦早期项目。母基金出资的子基金均需投资于我市天使(早期)项目,确保集中力量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成长。三是最大幅度让利。子基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天使投资母基金将在保本前提下,把所得收益最大幅度让利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据介绍,天使投资母基金旨在通过遴选国内外知名的天使(早期)投资机构来深设立子基金,以市场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一直以来,深圳始终对非法集资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继2016年专门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后,又率先搭建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近期即将上线运行。
 
   记者了解到,该系统通过对企业“人、资金、业务”三大维度的穿透分析,全面打通工商、法院、税务及舆情、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银行账户资金异动等数据,并利用本土大型互联网企业资源,开发建设了“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管理”“举报线索管理”“线下数据采集”“舆情信息采集”“非法集资建模”等7大子系统,构建了深圳特色的“海豚指数”预警模型,可实时监测全市20余万家新兴金融企业非法集资风险,每日数据更新量达5000万条。
 
   业内人士分析,该平台运行后,将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预警协作机制,加强市区联动和互通共享,提高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水平。
 
   “当前各地新兴金融业态发展迅猛,且面临准入门槛低、制度规则不健全等问题,单靠传统的‘人防式’模式无法实现监管全覆盖。”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为此深圳市金融办率先建设了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通过信息填报、大数据采集等多种手段,建立地方金融企业信息资源库,为非现场监管和风险预警提供数据支持,预计今年年底上线运行。
 
   据悉,该系统立足问题导向、风险导向,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在国内率先制定了新兴金融行业监管报表体系,并通过设计基础指标、衍生指标、预警指标等,分别构建各领域的风险评估模型。
 
   作为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基础设施,该系统的建设运营,将有利于深圳地方金融治理实现“实时监控、智能搜索、动态预警、辅助决策”的监管目的。
 
   加强深港澳金融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以来,三地建立了金融合作常态化会晤机制,成立了跨境金融专责工作小组,并召集三地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每季度定期举行座谈,至今已连续举办五届。
 
   据了解,各方重点就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深港澳金融合作的创新路径、深港澳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深港金融科技(Fintech)、深澳特色金融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等深入探讨,积极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深圳市金融办近期还将推动建立深港澳金融科技及监管创新合作专责小组,进一步丰富三地金融合作常态化机制,努力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金融科技重要湾区。
 
   深圳市于2012年底启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以下简称QFLP)试点,5年来共审批124家QFLP管理企业、20余家基金企业,累计注册资本(认缴资本)超过340亿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深化试点,近期深圳市金融办联合多部门完成修订QFLP政策,进一步扩大QFLP管理人范围,既允许外资管理人管内资基金,也允许内资管理人管外资基金,拓宽双向对接渠道;同时,全面优化审核流程,完善试点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等规定,明确退出机制,加强事后监管,努力建立行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同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下,深圳市金融办还将深入推进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以下简称QDIE)试点。深圳市于2014年正式启动该项业务试点,目前全市获得QDIE管理企业资格的企业有41家,其中首批8家管理企业获批额度9.61亿美元,共成立QDIE基金25个,规模8.8亿美元,均已顺利完成款项汇出投资。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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