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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2017年"粤海智桥资助计划"申报

更新时间:2017-10-26  字体显示: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25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东省启动2017年“粤海智桥资助计划”申报,深圳也同时启动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粤海智桥资助计划”分4类情况进行资助,其中对“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经费资助。
 
   分4类情况进行资助
 
   “粤海智桥资助计划”将在广东省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范围内,参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人才项目经费标准以及近年来海外引才资助标准分别给予适当资助:
 
   第一类是“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经费资助;第二类是“成功为广东省引进海外人才的机构”,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经费资助;第三类是“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偿引进海外人才的用人单位”,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费资助;第四类是“广东省海外人才工作站推荐人才”,将视申报情况择优适当资助。
 
   荐才范围要达标
 
   有意向申报的机构,来看看荐才范围是否达标?要求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推荐并成功为广东省引进的以下范围的海外人才: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所列相关领域的急需紧缺海外高层次人才及高技能人才;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含“外专千人计划”)、第六批“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和领军人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三、符合2017年“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所列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认定标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海外青年引进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所列的引进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的博士来粤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优秀青年博士人才。
 
   10月31日前需报送材料
 
   申报同时要求需符合有关条件。如第一类对“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予以资助,申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广东省注册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业务范围中含有“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招聘”或“人才推荐”业务;2017年8月前成功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海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作设立机构,开展海外人才引进业务,并在2017年成功为广东省各类用人单位引进属于荐才范围内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有意申报单位按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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