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会会员走访制度(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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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8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商会各会员间的交流合作,根据商会2015年第一会长会议和第一次秘书长、副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在商会会员企业间开展走访交流活动。
目的:深入了解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其发展需求、问题,充分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商会服务水平提升;征求听取会员对商会今后工作和发展的意见建议。
对象:商会会员单位。
形式:走访与解决问题、资源整合相结合。
流程:
- 联络处秘书长确定走访企业名单(通过走访调查表了解企业的供需及急需解决的问题);
- 将企业名单和走访调查表传至总会秘书处;
- 总会秘书处在商会平台发布消息(供需、咨询需求);
- 总会秘书处对接走访单位上下游潜在合作单位和咨询专家(每次上下游各限3家单位、咨询专家2位);
- 走访(每次走访由联络处秘书处1人、常务副会长1人带队,其他联络处秘书处可各派1人,潜在合作会员企业最多6人、专家2人、总会秘书处1人);
- 走访结束后,所有参与走访的老板回来后2个工作日内需对本次走访进行文字总结并传至总会秘书处,总会秘书处整理后及时在商会平台发布相关消息并跟踪被走访企业。
时间:每月中旬和下旬,每月每个联络处可申请2家会员单位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逐步将行业相关产业链的会员单位链接起来,并每个联络处设立一位行业联络员。
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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