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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深圳平江商会常务决策委员会职能(草案)

更新时间:2015-5-19  字体显示:

(一)制订常务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组织制订商会长期发展战略,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三)审议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四)对商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报总会秘书处;

(五)对商会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后报常务副会长会议审批;

(六)在无法召开常务副会长会议的情况下,由常务决策委员会行使其职能;

(七)常务代表大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各级别会议讨论的会议内容划分(草案)

一、会员(代表)大会:

(一)决定商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监事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 

(五)对商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二、理事(代表)会: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决定商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三)制定商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四)制定商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

(五) 决定商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

(六)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七) 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商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八)制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

三、副会长会议:

 (一) 商会的战略规划;

(二)审批商会的工作计划;

(三)商会的重大决策投资;

(四)审核商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及财务年终报告;

(五)对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审核;

(六)参与会员大会、理事大会;

四、常务副会长会议:

 (一) 商会的战略规划;

(二)审批商会的工作计划;

(三)商会的重大决策投资;

(四)审核商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及财务年终报告;

(五)对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审核;

(七)对常务决策委员会的做有异议;

(八)对会长、秘书长工作有异议;

(九)参与会员大会、理事大会、副会长大会;

(十)讨论商会对外工作;

(十一)决定商会聘请名誉会长、名誉顾问;

 

 

各级别会员单位的忧喜年事送礼标准(草案)

 

(一)公司开业贺喜标准(礼品或花篮不限):常务副会长600元,副会长400元,理事单位100元;

(二)各级别会员的父母亲和岳父母亲忧事慰问标准:常务副会长600元帛金+花圈,副会长400元帛金+花圈,理事单位200元帛金+花圈,会员单位+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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