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7月13日讯(记者 刘梦婷 通讯员 谭艳)未来,在深圳有创业需求或培训愿望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创业培训,还有创业培训补贴!
记者日前从深圳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推进深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该局发布实施了《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了解到,该政策将于7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通知》分别从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补贴对象和标准、培训补贴申请三方面作了相应说明。
据介绍,根据创业者在不同创业阶段所需掌握的创业知识分类设置,创业培训项目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四类。其中,创业意识培训由各区(新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组织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由经过遴选的社会化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创业项目分析、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经营实务、模拟选择创业项目,以及帮助创业者制定创业计划等。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由市公共就业机构资助符合条件的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组织其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创业交流考察,提升创业者管理能力。
记者获悉,有创业需求或培训愿望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创业培训。根据规定,对相应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包括具有深圳市户籍的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另外,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也可获得相应补贴。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2500元。
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情况免费报名学习;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的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查询选择创业培训机构开班情况,确定班次后到培训机构缴费报名。对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相应补贴。
附:创业培训政策问答
一、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哪些?
本市创业培训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创业意识培训是指通过集中宣讲、播放教案等方式,开展创业启蒙教育,讲授创办企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要求,引导创业者构思如何创业。
创办企业培训是指通过集中授课方式,讲授创业基础知识,包括创业项目分析、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经营实务等内容,帮助创业者制定创业计划。创办企业培训课程不少于40个课时,培训规模为每班不超过30人。
创业实训是指通过创业项目情境模拟方式,模拟开展企业创建和经营管理等活动,包括模拟选择创业项目、创办企业、企业经营、财务核算、投资收益评价等,帮助创业者熟悉创办经营企业流程。创业实训课程不少于40课时,培训规模为每班不超过15人。
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是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的规定,每年组织经认定的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创业交流考察,提升创业者管理能力。
二、创业培训机构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以及取得本市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进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培训教育机构;
(二)有2名及以上具有创业培训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且专职教师与本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
(三)提出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受过办学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申请开展创业实训的培训机构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创业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提供创业实训项目计划,并承诺对有需求的结业学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等后续服务。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原则,制定遴选方案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创业培训机构。
三、个人参加各类创业培训班应如何报名?
(一)创业意识培训由各区(新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统一培训大纲免费组织开展。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
(二)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的人员,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选择培训机构后缴费报名。创业培训机构根据报名情况,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向所属区(新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开班。
(三)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组织实施,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的人员,按照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制定公布的实施方案报名。
四、参加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是否需要参加考核?
创业培训机构在完成创办企业培训或创业实训后,应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考核申请,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创业计划书》评审和答辩,其中创业实训考核还包括日常实操。考核成绩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布。学员个人出勤率未达到80%的,不得参加培训考核。
五、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培训补贴,补贴的标准如何?
(一)补贴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下列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
(二)补贴条件
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的,在报名缴费时应当符合补贴对象要求,考核合格后可申请相应创业培训补贴。
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的,在创办初创企业时应当符合补贴对象要求。
(三)补贴标准
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1000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实际培训收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补贴。
没像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
六、如何申领补贴?需提交哪些资料?
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且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其中,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申请补贴应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非深户籍在校生无需提供户口本),以及其他相关证明: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当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应当提供在校证明;转业军人、随军家属应当提供市军转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复员退役军人应当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个人银行账户(金融社保卡);
3.培训收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