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1+2”人口新政,入深圳户口条件有变
更新时间:
2016-8-25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以前只有硕士研究生才能直接申领居住证,现在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就可以了;以前老人投靠入户是“就小不就大、就近不就远”,现在没有这个限制了;人才落户不设指标数量限制,多多益善……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户籍规定》)以及《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居住规定》),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人口比例及结构优化,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扩大户籍人口规模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人。而作为一个人口过千万的城市,深圳的户籍人口仅300多万,人口结构出现严重倒挂。
为此,历时一年多,我市完成了人口管理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出台了由《若干意见》及《户籍规定》、《居住规定》等组成的系列文件,增辟人才、存量人口的专用入户渠道,以此促进户籍人口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新的政策完成了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到人口服务管理的转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若干意见》不难看出,我市新时期的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将大力提高人口公共服务水平,在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化的同时,重点分类保障非深户籍人口公共服务。
其中规定,根据非深户籍人口在深居住与社保缴交年限等条件,构建多层次公共服务体系。对非深户籍常住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并根据空间承载力及财政承受力,动态优化服务项目及保障标准。
而享受人口公共服务的前提,则是强化非深户籍人口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根据《居住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了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明确“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领居住证;其他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也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人才入户量不设上限
根据《户籍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户籍迁入将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其中,人才引进迁户和投资纳税迁户由原有的积分制转为核准制执行,也就是明确达到入户条件,便可直接申请入户,且不设指标数量限制;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则按审批制执行,开辟新的积分制入户通道。
“原积分制入户政策既适用人才,也承担消化存量人口入户的功能,评价机制较为复杂。”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后,人才引进迁户与存量人口入户,将各自独立实施。新的人才引进政策将纯学历型人才入户条件放宽至大专,技术型人才入户条件放宽至中专+中级职称,技能型人才入户条件放宽至紧缺急需工种高级工,只要满足条件即可申请入户,不设指标数量限制,多多益善。
在引进新的增量人口来适应产业更新和发展的同时,也需要逐步转换大量的存量人口,也就是非户籍人口。政策调整后,将增辟存量人口专用“居住+社保”入户渠道。对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开辟新的积分制入户通道,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
在投靠类迁户政策方面,入户条件同样有了适度的放宽。其中,配偶投靠入户政策分居时间,由满3年放宽至满2年;取消老人投靠入户政策多子女投靠人入户“就小不就大、就近不就远”的条件限制,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8年可申请随迁。“预计入户政策调整实施后,我市户籍人口将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实现规模与结构双优化”。
(来源:深圳特区报/邹媛)
相关链接